學生團體保險理賠
學生團體保險
- 教育部辦理學生團體保險,以謀補償學生因疾病或遭遇意外事故時家庭所遭受經濟上之損失,發揮社會救助之功能。
- 保險期間:上學期為8月1日零時至次年1月31日午夜12時止;下學期為2月1日零時至7月31日午夜12時止(包括寒、暑假)。
保險相關問題:洽三商美邦保險公司 服務專員:陳芃學先生 0931-674-649
學生團體保險申請注意事項
一、請下載(三商美邦 人壽保險空白申請書、背面)(申請書填寫範例)
二、申請醫療保險金需繳交以下資料(其餘請參照申請書內所附之「申請保險金所需檢附文件一覽表」)
- 學生團體保險申請書、同意查詢授權聲明書(學生本人請務必簽名;未滿18歲者需加法定代理人簽名)
- 醫療診斷書正本
- 醫療費用收據(須由合法開業之醫院診所開具且列明醫療費用明細),並得以收據副本或影本替之,但須請原醫療院所加蓋院方關防為證;檢附二家醫院之醫療收據時,則須檢附各家院所診斷證明,依此類推。
- 學生本人存摺封面影本(理賠金匯入時使用)
- 骨折請附X光片光碟
- 交通事故意外事故證明文件(報案三聯單影本)
三、校外實習同學請自行下載申請書填寫完畢,將資料郵寄(掛號)回衛保組。
其他提醒事項
一、學生休學時,需交付保險費才繼續享有學生團體保險之保障。連續休學或註冊前休學者,得提出申請並繳交保費,休學期間可享保障,逾期未繳費者,視同放棄投保。
三、應屆畢業生保障至8月31日止,欲辦理保險展延者,請於6月15日前逕向衛保組提出申請,並於6月30日前完成繳納保費,保險期間將延至畢業之日午夜12時終止。
四、因個人特殊因素選擇不參加保險者請於開學2週內逕至衛保組辦理退保退費,逾期均視為加保。學期中休學者不退保費,保障至學期終止。
六、應屆畢業之學生團體保險展延(展延意願書WORD、PDF)、(申請展延表格EXCEL、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