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教室服務申請
- 資格:具本校學籍,領有效期限內特殊教育學生證明書之學生。
- 流程:學生填具申請單,完成簽章後繳回個案管理之資源輔導人員,承辦人員彙整後提案至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實施。
- 服務項目
- 重要事項:
- 逾期不受理申請。
- 申請前請先向個案管理之資源教室輔導人員討論其需求。
- 或於召開個別化支持計畫會議時提出。
- 課業輔導
- 說明:由任課老師擔任課業輔導老師,於核定的時數內,針對學習有困難的科目進行加強。
- 期限:開學後三週內(確切時間依公告)
- 要點及申請單:課業輔導要點(內含申請單)
- 助理人員及志工
- 說明:邀請同學擔任助理人員或志工,協助提醒課業相關事項、班級活動等內容。
- 期限:
- 期中考後第十至十五週(申請下一學期服務)
- 開學三週內(申請當學期)
- 要點及申請單:助理人員實施暨申請要點(內含申請單)、志工申請表
- 無障礙評量(特殊考場)
- 說明:期中(末)考時需要特殊考試服務,例如延長20分鐘考試時間、使用電腦文書軟體繕打、抽離原考場應試等。
- 期限:開學三週內
- 申請表:無障礙評量申請表
- 交通費補助
- 說明:須符合「具本校學籍,且在學者;持有效期限內特殊教育學生鑑定證明書;未於學校住宿;障礙類別及程度達無法自行上下學」資格,才可申請補助費。
- 期限:第一學期的開學後三週內
- 要點及申請表:特殊教育學生交通費補助實施要點(內含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