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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2-38 臻鼎教育基金會優良學生獎助學金(限桃園市五專前三年學生4/10止-收件)

115年度財團法人臻鼎教育基金會優良學生獎助學金,自即日起至115年4月10日止送件至課外活動組 逾期不候


一 申請對象:高級中等學校在學學生(含五年制專科學校前 三年及七年一貫制前三年,但不含延長修業年限者),且設籍於桃園市之學生。

二 申請方式:
1、 申請人就「技職學生獎學金」、「技職學生助學金」 及「特殊表現學生獎學金」擇一申請,並將申請資料 繳交至所屬學校,各校彙整校內申請資料後再統一繳 交至本局委辦學校(桃園市立觀音高級中等學校)。
2、 申請日期:各校自即日起至115年4月17日(星期五)前寄(送)達(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3、 申請資料(紙本及電子資料均需繳交):
(1) 紙本資料: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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