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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14學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比賽實施要點」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函  
機關地址: 106308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62號
承 辦 人: 許雁慈
聯絡電話: 02-77493242
電子郵件: hsuyentzu@ntnu.edu.tw
受 文 者: 德育學校財團法人德育護理健康學院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4年07月14日
發文字號: 師大體研中字第1141019254號
速  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  件: (1件) 114學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比賽實施要點(更正版)(共 1 個附件:1141019254-0-0.pdf) 114010007137_1141019254-0-0.pdf (attch1)

主 旨: 檢送「114學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比賽實施要點」乙份,請查照。

說 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4年7月1日臺教師(一)字第1140066710號函辦理。
二、 本校原於114年7月3日以師大體研中字第1140026412號函所發佈之「114學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比賽實施要點」,經大會決議,爰將南區團體甲組比賽日期由原訂之115年3月19日至20日,調整為115年3月18日至19日,並請以本次隨文檢附之實施要點版本為準。
三、 本次修訂亦補充說明團體甲組道具證核發數量,每隊原則上核發8張,惟參加兒童舞蹈類組者得核發10張,請各參賽單位依最新實施要點內容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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