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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44 基隆市清寒優秀獎學金 (9/23止-課指組收件)

基隆市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自即日起至115年9月23日送件至課指組 逾期不候

一、 申請資格:設籍基隆市六個月以上,就讀國內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專科學校、大學校院家境清寒之學生,符合下列標準,未享有公費待遇者,得申請本獎學金:
1、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八十分以上,其餘各科成績達六十五分以上。
2、德行評量之獎懲紀錄相抵後,未受警告以上懲處或操行成績八十分以上(甲等)。

二、申請應備文件:
1、獎學金申請表一份(如附件)。
2、前一學年(上、下學期)成績證明書正本。
3、前一學年德行評量之獎懲紀錄相抵後,未受警告以上懲處證明書正本或操行成績證明書正本。
4、在學證明正本或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5、戶口名簿或身分證影本。
6、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其他家境清寒或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證明。

三、 申請程序:
1、 請申請人填妥申請表及備齊相關申請文件,再由申請學校進行初審及核章,申請文件如為影本,須由學校承辦人員加蓋「職章」及「與正本相符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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