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1-17 財團法人教育部接受捐助獎學基金會(9/23止-課指組收件)
財團法人教育部接受捐助獎學基金會
一、115學年度獎學金申請條件之學生,至網站下載及填妥申請表件(申請感恩社會福利基金會之獎助學金項目者,請填寫其專用表格),併附相關證明文件,向學校提出;應屆畢業生或轉學生,請向畢業或轉出學校提出。
申請相關說明及表件,請至本會獎學金公告資訊網(https://www.edu.tw/scholarshipinfo)
「表格下載」檢閱及下載
二、 請學校客觀公正審核申請案。「未指定學校」項目,則請依作業規定,擇取前三名。超額選送學校,本會將取消該項獎學金之申請資格,請學校留意,以免影響學生權益。
三、 學校除於擬選送申請表之「學校初審」欄勾選、簽章及加蓋學校印信,併同證明文件,於旨述期限前函送基金會,並請將彙整後之申請清單電子檔
四、 本會受理申請案後,不另為函復。
一、115學年度獎學金申請條件之學生,至網站下載及填妥申請表件(申請感恩社會福利基金會之獎助學金項目者,請填寫其專用表格),併附相關證明文件,向學校提出;應屆畢業生或轉學生,請向畢業或轉出學校提出。
申請相關說明及表件,請至本會獎學金公告資訊網(https://www.edu.tw/scholarshipinf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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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請學校客觀公正審核申請案。「未指定學校」項目,則請依作業規定,擇取前三名。超額選送學校,本會將取消該項獎學金之申請資格,請學校留意,以免影響學生權益。
三、 學校除於擬選送申請表之「學校初審」欄勾選、簽章及加蓋學校印信,併同證明文件,於旨述期限前函送基金會,並請將彙整後之申請清單電子檔
四、 本會受理申請案後,不另為函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