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1-05 文向獎學金(新生入學8/20止、優秀在學生9/18止、青少年向學築夢計畫9/30止)(自行送件)
財團法人文向教育基金會「文向獎學金」
115年8月20日前完成新生入學獎助學金申辦;
115年9月18日前完成優秀在學生獎學金申辦;
115年9月30日前完成青少年向學築夢計畫申辦,
一、新生入學獎助學金:
(一)獎助對象及內容:設籍彰化縣永靖郷,於當年度考取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公私立大學之學生:
1.一般生:每名補助獎學金新台幣2,000元整。
2.自強生:每名補助獎學金新台幣10,000元整。
(二)申請條件及限制:
1.設籍彰化縣永靖郷。
2.申請自強生獎學金應檢附低收入戶證明。
3.當年度考取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公私立大學之學生(包含四技擊二專),不包含五專、二專、研究所、空中大學、軍警學校、在職班、進修部、產訓班、假日班、學分班及公費生。
(三)受獎學生義務:
1.基金會每年將於官方網站公告獎學金申請起迄日期及頒發日期,若未於規定日期內繳交申請審核資料,將取消當其獎助學金領取資格。
2.凡受本專案獎學金補助培育之學生,在不影響課業情況下,有義務配合參與基金會活動。
二、優秀在學獎學金:
(一)獎助對象及內容:設籍彰化縣永靖郷,於當年度考取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公私立大學之學生,在校成績符合所定獎助標準者:
1.一般生:每名補助獎學金新台幣6,000元整。
2.自強生:每名補助獎學金新台幣30,000元整。
(二)獎助期間:
1.基金會將獎助每名學生至其完成大學學業。
2.受獎助學生若於獎助期間學年成績未達標準者,次學年僅保留其獎助名額,但不提供獎助學金,待成績恢復所定標準,再繼續提供獎助學金。
(三)申請條件及限制:
1.設籍彰化縣永靖郷。
2.申請自強生獎學金應檢附低收入戶證明。
3.現就讀於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公私立大學之學生(包含四技擊二專),不包含五專、二專、研究所、空中大學、軍警學校、在職班、進修部、產訓班、假日班、學分班及公費生。
4.成績標準:
(1)一般生:前一學年度之大學學業成績平均達85分以上,且操行(德行)成績達85分以上。
(2)自強生:前一學年度之大學學業成績平均達80分以上,且操行(德行)成績達85分以上。
成績以五等第標示者,其轉換成績須達80分以上(五等第成績以教育部訂定或各校訂定之標準計算轉換分數)。
(四)受獎學生義務:
1.基金會每年將於官方網站公告獎學金申請起迄日期及頒發日期,若未於規定日期內繳交申請審核資料,將取消當其獎助學金領取資格。
2.凡受本專案獎學金補助培育之學生,在不影響課業情況下,有義務配合參與基金會活動。
三、青少年向學逐夢計畫:
(一)獎助對象及內容:
凡設籍彰化縣永靖鄉之在校大學生,以個人或團隊方式(二人以上)提出申請;團隊申請人需設籍永靖鄉,同時為計畫之聯絡窗口,個人申請與團對申請不得重複申請。
經基金會審核通過後,評審團依提案內容評估發放獎學金,總獎學金額合計15萬元。
1.個人申請每案最高補助5萬元。
2.團隊申請每案最高補助10萬元。
(二)備註
1.未獲選之計畫書基金會不予發回或退還。
2.向學逐夢計畫內容屬於原創,不可抄襲、剽竊他人著作或計畫內容,如有發現不實,基金會不與核撥獎學金,並追回以核撥之獎學金。
3.向學逐夢計畫名額在評審團決議下可從缺。
4.獲向學逐夢計畫補助之同學,同意基金會使用其肖像權及計畫內容,用於宣傳用途。
5.獲補助者所領取之獎學金僅可使用於執行該組擬定之計畫,不得挪為他用。
6.基金會保留活動所有相關內容修改變更之權力。
四、新生入學獎助學金:
(一)申請程序:
1.由基金會函請彰化縣內各高級中等學校及高級工業職業學校、永靖鄉公所等相關單位協助公告,請學生於規定時間內提出申請。
2.申請者應檢具文件:
(1)新生入學獎學金申請表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3)申請自強獎學金者應檢附低收入戶證明。(請向鄉公所申請)
(4)當年度國內公私立大學之錄取通知單
3.申請人備妥以上申請文件,親送或寄至文向教育基金會-本會(地址:彰化縣永靖鄉讀鰲村一村巷96號)
(二)申請時間:115年8月1日至115年8月20日。
(三)頒發方式:獲獎名單在115年8月28日公告於基金會官方臉書,不另通知。獲獎者請於115年8月31日上午10:00-11:00攜帶身分證及印章,至基金會-本會領取。
五、優秀在學獎學金
(一)申請程序:
1. 基金會函請教育部、各大專校院、永靖鄉公所等相關單位協助公告,請學生於規定時間內提出申請。
2.申請者應檢具文件:
(1)優秀在學獎學金申請表及自傳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3)申請自強獎學金者應檢附低收入戶證明。(請向鄉公所申請)
(4)在學證明(須蓋校章)/學生證(須蓋註冊章)(擇一提供)
(5)前一學年大學學業成績單
3.申請人備妥以上申請文件,親送或寄至文向教育基金會-台中辦公室(地址:407台中市西屯區惠中路一段88號10樓之1)
(二)申請時間:於115年9月18日前郵寄至文向教育基金會-台中辦公室。
六、青少年向學逐夢計畫:
(一)申請條件及方式:
1.個人及團隊申請人須設籍彰化縣永靖鄉,其他團隊成員則不限制戶籍。
2.檢附文件含報名表1份、計畫書(含預算表)一式4份,紙本寄至407407台中市西屯區惠中路一段88號10樓之1,財團法人文向教育基金會收,並以PDF檔格式MAIL寄至活動信箱love@weshare.org.tw
3.徵件日期:即日起至115年9月30日。
(二)評審方式:
1.初審:由基金會董監事組成評審團,依各組書面資料評分,個人申請與團對申請各選出1-4組進入複審。
2.複審(面試)每組面試時間15分鐘,請準備3-5分鐘簡報,介紹自己及向學逐夢計畫,讓評審團瞭解同學的想法與執行方式,並由評審團針對現場發表及書面資料進行提問。
(三)繳交成果報告
計畫最長為期一年,各組需於計畫執行結束後15天內繳交成果報告(須有文字紀錄、照片、影像等執行過程及心得感想)並參加成果發表會。
115年8月20日前完成新生入學獎助學金申辦;
115年9月18日前完成優秀在學生獎學金申辦;
115年9月30日前完成青少年向學築夢計畫申辦,
一、新生入學獎助學金:
(一)獎助對象及內容:設籍彰化縣永靖郷,於當年度考取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公私立大學之學生:
1.一般生:每名補助獎學金新台幣2,000元整。
2.自強生:每名補助獎學金新台幣10,000元整。
(二)申請條件及限制:
1.設籍彰化縣永靖郷。
2.申請自強生獎學金應檢附低收入戶證明。
3.當年度考取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公私立大學之學生(包含四技擊二專),不包含五專、二專、研究所、空中大學、軍警學校、在職班、進修部、產訓班、假日班、學分班及公費生。
(三)受獎學生義務:
1.基金會每年將於官方網站公告獎學金申請起迄日期及頒發日期,若未於規定日期內繳交申請審核資料,將取消當其獎助學金領取資格。
2.凡受本專案獎學金補助培育之學生,在不影響課業情況下,有義務配合參與基金會活動。
二、優秀在學獎學金:
(一)獎助對象及內容:設籍彰化縣永靖郷,於當年度考取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公私立大學之學生,在校成績符合所定獎助標準者:
1.一般生:每名補助獎學金新台幣6,000元整。
2.自強生:每名補助獎學金新台幣30,000元整。
(二)獎助期間:
1.基金會將獎助每名學生至其完成大學學業。
2.受獎助學生若於獎助期間學年成績未達標準者,次學年僅保留其獎助名額,但不提供獎助學金,待成績恢復所定標準,再繼續提供獎助學金。
(三)申請條件及限制:
1.設籍彰化縣永靖郷。
2.申請自強生獎學金應檢附低收入戶證明。
3.現就讀於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公私立大學之學生(包含四技擊二專),不包含五專、二專、研究所、空中大學、軍警學校、在職班、進修部、產訓班、假日班、學分班及公費生。
4.成績標準:
(1)一般生:前一學年度之大學學業成績平均達85分以上,且操行(德行)成績達85分以上。
(2)自強生:前一學年度之大學學業成績平均達80分以上,且操行(德行)成績達85分以上。
成績以五等第標示者,其轉換成績須達80分以上(五等第成績以教育部訂定或各校訂定之標準計算轉換分數)。
(四)受獎學生義務:
1.基金會每年將於官方網站公告獎學金申請起迄日期及頒發日期,若未於規定日期內繳交申請審核資料,將取消當其獎助學金領取資格。
2.凡受本專案獎學金補助培育之學生,在不影響課業情況下,有義務配合參與基金會活動。
三、青少年向學逐夢計畫:
(一)獎助對象及內容:
凡設籍彰化縣永靖鄉之在校大學生,以個人或團隊方式(二人以上)提出申請;團隊申請人需設籍永靖鄉,同時為計畫之聯絡窗口,個人申請與團對申請不得重複申請。
經基金會審核通過後,評審團依提案內容評估發放獎學金,總獎學金額合計15萬元。
1.個人申請每案最高補助5萬元。
2.團隊申請每案最高補助10萬元。
(二)備註
1.未獲選之計畫書基金會不予發回或退還。
2.向學逐夢計畫內容屬於原創,不可抄襲、剽竊他人著作或計畫內容,如有發現不實,基金會不與核撥獎學金,並追回以核撥之獎學金。
3.向學逐夢計畫名額在評審團決議下可從缺。
4.獲向學逐夢計畫補助之同學,同意基金會使用其肖像權及計畫內容,用於宣傳用途。
5.獲補助者所領取之獎學金僅可使用於執行該組擬定之計畫,不得挪為他用。
6.基金會保留活動所有相關內容修改變更之權力。
四、新生入學獎助學金:
(一)申請程序:
1.由基金會函請彰化縣內各高級中等學校及高級工業職業學校、永靖鄉公所等相關單位協助公告,請學生於規定時間內提出申請。
2.申請者應檢具文件:
(1)新生入學獎學金申請表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3)申請自強獎學金者應檢附低收入戶證明。(請向鄉公所申請)
(4)當年度國內公私立大學之錄取通知單
3.申請人備妥以上申請文件,親送或寄至文向教育基金會-本會(地址:彰化縣永靖鄉讀鰲村一村巷96號)
(二)申請時間:115年8月1日至115年8月20日。
(三)頒發方式:獲獎名單在115年8月28日公告於基金會官方臉書,不另通知。獲獎者請於115年8月31日上午10:00-11:00攜帶身分證及印章,至基金會-本會領取。
五、優秀在學獎學金
(一)申請程序:
1. 基金會函請教育部、各大專校院、永靖鄉公所等相關單位協助公告,請學生於規定時間內提出申請。
2.申請者應檢具文件:
(1)優秀在學獎學金申請表及自傳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3)申請自強獎學金者應檢附低收入戶證明。(請向鄉公所申請)
(4)在學證明(須蓋校章)/學生證(須蓋註冊章)(擇一提供)
(5)前一學年大學學業成績單
3.申請人備妥以上申請文件,親送或寄至文向教育基金會-台中辦公室(地址:407台中市西屯區惠中路一段88號10樓之1)
(二)申請時間:於115年9月18日前郵寄至文向教育基金會-台中辦公室。
六、青少年向學逐夢計畫:
(一)申請條件及方式:
1.個人及團隊申請人須設籍彰化縣永靖鄉,其他團隊成員則不限制戶籍。
2.檢附文件含報名表1份、計畫書(含預算表)一式4份,紙本寄至407407台中市西屯區惠中路一段88號10樓之1,財團法人文向教育基金會收,並以PDF檔格式MAIL寄至活動信箱love@weshare.org.tw
3.徵件日期:即日起至115年9月30日。
(二)評審方式:
1.初審:由基金會董監事組成評審團,依各組書面資料評分,個人申請與團對申請各選出1-4組進入複審。
2.複審(面試)每組面試時間15分鐘,請準備3-5分鐘簡報,介紹自己及向學逐夢計畫,讓評審團瞭解同學的想法與執行方式,並由評審團針對現場發表及書面資料進行提問。
(三)繳交成果報告
計畫最長為期一年,各組需於計畫執行結束後15天內繳交成果報告(須有文字紀錄、照片、影像等執行過程及心得感想)並參加成果發表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