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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2-56 高中職、大專大學研究所【誌善】清寒學生進步獎學金(4/30止-收件)

社團法人中華佛教善緣慈善會「高中職專、大、碩【誌善】清寒學生進步獎學金

一、申請對象:
(一)對象:限未逾齡、本國籍、無雙重國籍、無國外居留權、無前科或前科逾三年以上,並就讀中華民國教育部核定可招生之國內公私立高中職專、大、碩在學生。
1.高中組-高中職五專2、3年級含五專4年或高中職今年畢立即考入大一,19足歲以下在學生。
2.大專組-大專院校2至4年級(含五專5年、含大專今年畢立即考入碩一, 22足歲以下在學生。
3.碩士組-碩士2至3年級、含碩士3年級今年畢考入博一,25足歲以下在學學生。
4.不得申請:
A.本學年及前學年上下學期非連續就學或非在學中、非清寒弱勢學生,或超過正常學制之正常修業年限(依正常學制之規定)。
B.為期望暨鼓勵學子熱心公益把善與孝傳出去,受獎者於申請前獲得合法社會服務*志工時數證明(前一學期碩士生30小時、大學20小時、高中15小時以上),並列為申請優先依據。

(二)資格:前學年度上、下學期皆具修課成績及修習學校規定學分數,並符合下列四條件者: 1、孝行、品德可彰,以下A、B、C三選一 :
A、由確實指導該生一年以上之師長或之前師長認定,並於申請表親簽。
B、由戶籍地現任一年以上之該村里里幹事或之前任村里里幹事認定,並於申請表親簽。
C、提供由學校或政府機關頒發等同孝行品德類獎狀影本為佐證(凡有獲獎者前學期志工時數可減半)。
2、清寒弱勢,不論是否為中低收入戶,只要家境確實弱勢且清寒,以下A、B、C三選一:
A、由符合前項A、B資格之師長或村里里幹事認定者,於申請表親簽。
B、政府發給之中、低收入戶證明影本(當年度有效期限內)。
C、若無以上證明,申請人也可自行簡述家境清寒弱勢狀況,填於申請表中。(內容需具體簡述家庭清寒弱勢(含變故)狀況,若無則視為無效。
3、必全符合 由校方認定(一年級生由前學校認定及推薦,但亦可由現就讀校方推薦)
(1)前學期成績較前前學期進步(且以中文文字表達能力進步程度為主)(校方認同可推薦)
(2)前學年度上下學期操行未受記過以上懲處(特殊原因校方認同,可推薦並附證明)
(3)平均成績為該年級前65%(若有特強科目或專業進步,校方認同可推薦並附前一學期證明)
4、必繳交一篇自選體裁親撰(不得抄襲)且親筆中文正楷書寫文稿,列為評審通過與否主關鍵
(1)文題自選6擇一:1.如何從「善」的意義,去執行善的「作為」。2.我們如何體認「孝行」,為何必需「落實」在家裏。3.我們為何要作「公益」,如何去「發揚公益」。4.「法」如何用佛陀的「教法」精神去行持。5.「公民道德」你會以什麼「角度」去做。6.如何認識「社會福利」,能舉例並以自己的「角度」去看。以上6個方向擇一撰寫作文乙篇,並註明採何「文章體材寫作手法」之文或稿方式,以「紙本或電子文檔」送達本會。(2)每篇字數下限:Ⅰ、高中職專1,200字 、 Ⅱ、大專組2,000字、 Ⅲ、碩士組3,000字。
(字數均無上限,需言之有物、不得人身攻擊。歡迎附相片及圖文說明-每一張照片或圖文計30字,但不得超過6張)
註3:作文請附橫書繕打Word電子檔→作文Word電子檔及原稿紙本均為應繳文件(字體為標楷體、字形14、固定行高14) (例:「善」如何行善),並註明姓名、校院科系年級(文後附記字數)。
註4:請勿推薦:文不對題、言之無物、文辭不通、錯別簡體字連篇、抄襲及不符文章體材寫作手法(記敘文、說明文、議論文、應用文)出處等。評分計算:
1.文章需有起承轉合(30%)。
2.文不對題(50%)。
3.標點符號(佔20%錯10個扣總分5分,並類推計算)成績未滿70分者不予錄取。
註5:資格不符:申請者須由校方推薦不得自行申請,若有不實申請(若經核准,發現後將取消資格並追訴追回款數)或有下列情事之一,不得申請:
A服刑中、隱瞞國籍、年齡或前科未逾三年。
B公費生或建教生,或領其它獎助超過60,000元。
C不受理空大、補校、特教校、進修部或學院、國外學校申請。
D作文未附親筆中文正楷書寫並附橫書繕打電子檔,或欠缺應附任何資料者。
E作文需原創,不得抄襲(不得網上摘拼),不得人身攻擊或有政治意涵。
註6排除條款:
(1)受獎學生須無條件同意親撰「圖文版權」歸屬主辦單位,若拒絕無條件接受者,排除申請本獎學金之權利。
(2)申請本獎學金之學生,如註2:規範須完成服務志工(並取得服務時數證明),時間計算以115年3月1日起,將納入115年第1學期審核,若無則不得申請本助學獎金。

二、申請手續:
校方審核注意事項(請把申請表及短文及掃描檔都存同一檔案,請勿用壓縮檔):
(一)步驟1:申請學生自行由該會網站下載申請表並繕打電子檔後,連同應繳證件提交學校審核。
1.中低收入戶證明-非必要(申請表有認證權者親簽→免證明),非中低收入戶且無申請表認證,亦可自填申請表說明。
2.孝行、品德可彰證明文件(申請表有認證權者親簽→免證明)。

(二)步驟2:由校方審核該生是否符合申請資格前四條件(請校方確查平均成績在該科系所前65%以內及學分數)及註1、註2均符合者→校方同意推薦,申請學生須將親撰且正楷中文作文交校方審查,該文必須中文正楷、不得抄襲(不得網上摘拚)、字數達標,無文不對題、詞不達意、錯別簡體及是否符合何種文章體材寫作手法方式(如記敘文、說明文…等),經校方篩選得推薦該生(每校每年級限推薦一名)。

(三)步驟3:校方確定推薦時,承辦人請將該生Word檔中申請書補填齊全連同學生親撰作文、存摺、身分證等掃描檔為必繳電子檔,E-mail傳至→(莊師姐) ip168ip168@yahoo.com.tw,主旨為*校推薦***申請誌善獎學金,未先E-mail不受理。

(四)步驟4:該會通知後7日內,請校方將申請表用印,短文原稿等紙本,掛號寄至:80051高雄市新興區中正四路53號12樓之2-4。
備註:
1.資料及內容不齊恕不受理,如有問題請利用E-mail詢問,電話詢問只可於週一至五(非假日)晚間6:30-9:30
洽07-2016618莊師姐。
2.本獎學金必須由學校依照「高中職專、大、碩【誌善】清寒學生進步獎學金申請辦法」審核及推薦,不接受非學校推薦者之個人申請暨查詢。

三、申請期限:115年4月30日送件至課外活動組. 經基金會mail通知後(依通知內容補正) 收核准通知於7日內寄送紙本文件,郵戳為憑逾期恕不 受理。

四、申請文件:
(一)必備:申請書、親撰親筆短文正本等紙本。
(二)視需要繳:中低收入戶證明、獎狀影本(均請掃描為電子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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