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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

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形象圖

  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是20世紀第一個人權公約,分別於2006年聯合國通過,2008年公約生效,影響全球身心障礙者的權利保障。

政府逐年改善對身心障礙者的權利保障,更於106年10月30日至11月01日召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初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各界關心身心障礙者教育、社會福利、醫療等人士參與會議,共同研議臺灣未來身心障礙相關權利方針。

身心障礙者的權利需要你我的努力,讓我們尊重他人,包容不同的需求。

一、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是聯合國於2008年生效的人權公約,保障身心障礙者各項權利。

二、八大原則:

  1. 尊重他人、尊重他人自己做的決定
  2. 不歧視
  3. 充分融入社會
  4. 尊重每個人不同之處,接受身心障礙者是人類多元性的一種
  5. 機會均等
  6. 無障礙
  7. 男女平等
  8. 尊重兒童,保障身心障礙兒童的權利

三、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網站:https://crpd.sfa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