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1-50 勞動部1151失業勞工在學子女生活扶助金(10/19止-自行送件)

勞動部 115學年度第1學期失業勞工在學子女生活扶助金,
自115年9月8日起受理申請,至115年10月19日截止 自行送件


勞動部為照顧勞工因驟然關廠等因素非自願離職,致工作收入減少,同時又面臨子女就學之急迫費用需求,訂定「勞動部辦理失業勞工在學子女生活扶助金實施要點」,於每年2月及9月配合學校開學期間辦理生活扶助金。針對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就讀公立高中職子女每學期每名補助4,000元,私立高中職子女每名補助6,000元,公立大專校院子女每名補助1萬5,000元,私立大專校院子女每名補助2萬6,000元。此外,對於獨力負擔家計者(例如:離婚、喪偶、配偶身心障礙或罹患重大傷病致不能工作等)或子女有2人以上就讀大專校院且均符合本要點核給生活扶助金規定的失業勞工,補助金額再加給2成。

115學年度第1學期失業勞工在學子女生活扶助金自本學期起,刪除已獲得相關政府各類學雜費就學減免或補助者,僅能擇一請領規定,盼能提供失業勞工更全面且有力的協助。
如有相關需求者,請撥打本部失業勞工在學子女生活扶助金受理專線02-2500-7259或本部勞工諮詢專線1955洽詢相關事宜。

勞動部115學年度第1學期失業勞工在學子女生活扶助金,自115年9月8日起受理申請,至115年10月19日截止。對本項扶助金有需求者,可以選擇郵寄或是以線上方式提出申請,線上申請方式除以自然人憑證提出申請外,亦可透過輸入「身分證號及健保卡號」方式,於線上提出申請,歡迎多加利用。


相關規定請上勞動部查詢
https://uwes.mol.gov.tw/log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