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建大文化教育基金會辦理2026年優秀自強學生獎學金
一、凡設籍於彰化縣滿一年以上之優秀自強學生,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而未享
有公費或其他獎學金者,得向學校提出申請:
一、大專組:目前就讀於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前一學年之學業成績平均七十分以上(大一學生
以高三成績為準),操行成績(或綜合表現)八十分(甲等)以上,且綜合表現良好無記
過以上之處分。
二、上述學期成績中有一學科不及格者則不得申請。
三、身心障礙學校學生可不受就讀地區限制。
四、若同時領有公費或其他獎學金(領據已簽)者,則喪失獲獎資格,並請學校協助來信或官方賴告知。
第3條 獎學金每學年錄取名額及金額如下:
大專院校學生:10名(含二專、三專及五年制專科四年級以上學生;惟不包括公費生、研究所、夜間部、產學合作班、空大、空專、教育推廣學分班、實習生、交換學生、在職進修及學分補助費等之學生)。 每名新臺幣貳萬伍仟元整。
第4條 獎學金之實施:
➤第一階段校內申請自115年9月30日起至115年10月8日止受理,送件至課外活動組初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