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1-11 財團法人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欣恩獎助學金」(限女性-8/21止網路申請)

財團法人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 「欣恩獎助學金」

一、 該基金會秉持服務逆境婦女與兒少之使命,依據《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第4條「暫行特別措施」之精神,為在有限資源下支持家庭清寒之年輕女性,使其能於大專院校就讀期間獲得穩定的教育學習,同時促進性別平權議題之認識、提升性平意識,特設立「財團法人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欣恩獎助學金」。

二、 申請期限自115年8月3日(一)起至8月21日(五)止,至勵馨基金會官網以線上進行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申請方式:線上填寫申請表及其他申請資料,8月3日(一)開放填寫:
https://forms.cloud.microsoft/r/6dYeGD632g

三、辦法及表單公告:勵馨官網最新消息
https://www.goh.org.tw/latest-news/scholarships-2026

四、聯絡人:(02)89115595#122 張專員

五、申請對象
18歲以上至35歲以下,考取國內各公私立大專院校,且對性別議題有學習興趣之在學
女性。

六、申請資格條件
1. 本辦法規定之大專院校為我國認定之正規教育系統發給之正式學籍在校學生(不含研
究生)。

2. 第一學期申請者:
(1)申請者學習成績須達等第B(75分)以上且操行成績須為及格者。
(2)大學一年級新生,以高中職最後一學期成績申請。

3. 第二學期給付:
(1)申請者學習成績須達等第B(75分)以上。
(2)檢附在學證明影本。
(3)須依規定完成第一學期之獎助學金相關義務,包括參與總會課程、按時繳交指定
成果資料及其他主辦單位要求事項。
4. 申請本獎助學金者之家庭年度總收入未超過120萬元。若經查證發現不實者,機構有權
收回所發之獎助學金費用。
5. 已有獲得其他獎助學金者,不得重複申請本獎助學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