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法人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辦理「115學年度逆風少年教育助學計劃」
一、申請資格:
(一)持有中華民國身份證之本國人民。
(二)15歲以上至24歲以下,須為民國91年9月1日以後至民國101年9月1日以前出生者。
(三)即將或現正就讀115學年度之高中職、大專院校或進修學校大學部學生,不包含研究生、學分班。
(四)需提供學校老師、諮商師、社工師等專業人員之推薦函。
(五)同一年度每戶補助不得超過二人。
(六)曾通過本計畫且獲得補助金者不得重複申請。
二、夢想實踐計畫說明
逆風教育助學計畫目標為提供教育補助金減輕學生經濟壓力,並勇於實現自我和追求夢想,因此若計畫成果未如預期,主辦單位仍會依實際執行成果予以補助。
(一)夢想實踐計畫類別區分為:藝術人文類(含音樂、設計、攝影等等)、運動競技類(含各運動項目、舞蹈、各項競賽)、證照考試類、公共參與類及其他類,共五類,並以「自我實現」或「升學就業」為夢想動機。
(二)夢想計畫內容須考量可執行性且於半年內有具體成果為主,若計畫目標超過半年期間,請務必進行計畫內容調整。
(三)夢想計畫執行及成果資料將無償提供主辦單位使用,以下為各類型舉例:
1.藝術人文:文字、影音、圖像、作品光碟、作品集。
2.運動競賽:參賽證明、參賽成績、競賽影音光碟。
3.證照考試:考試證明文件(報名文件、准考證)、成績證明(成績單或證書影本)、學習筆記。
4.公共參與:參與證明、活動照片、影片。
5.其它:可呈現夢想執行之證明文件資料。
三、獎助金額及條件:
(一)教育補助金補助金額範圍,依「夢想計畫類型」和「教育階段」劃分,詳細規定說明如下:
1.證照考試:考取證照、學習語言類之夢想計畫,最高補助金上限為1萬5仟元整(含國內技術士檢定、國內金融控管檢定、TOEIC及JLPT等語文認證),具備國際性之專業性證照不在此限,需附上國際專業認證機構之證明資料與考照費用列表。
2.藝術人文:含音樂、設計、攝影等等,或學習藝術相關才能之夢想計畫,最高補助金上限為2萬元整。
3.除了證照考試和藝術人文以外之夢想計畫,補助金額上限以目前教育階段區分:大專院校教育補助金最高5萬元整、高中職教育補助金最高3萬元整。
(二)主辦單位得視夢想計畫內容提供額外特殊補助。
(三)單一推薦團體/學校教育補助金規定:為使資源公平分配,單一推薦團體/學校,補助學員人數最多以5名為原則。
(四)計畫執行時需把使用在夢想計畫的單據(發票、收據)留存,於期末繳交進行核銷審查,且夢想計畫預算及其他生活所需各需至少占總預算30%,非用於計畫期間的生活支出或夢想計畫支出請勿編列至預算表。
(五)正式獲得補助金之學員,需於計畫公告名單兩週內檢附以下兩項文件至台少盟,以利進行撥款作業。
1.台少盟費用簽收單,需為親筆簽名的紙本正本文件,將於審查通過後提供繳交方式。
2.115學年度第一學期(115年9月)在學證明:可從「學雜費繳費單、校方開立證明文件、學生證影本」當中擇一繳交。
(六)教育補助金撥付方式:補助金分二期撥付,第一期款為核定金額的50%,於9月至10月撥付;第二期款於次年2月至3月收齊學員之成果報告書、相關作品及核銷資料後依審查結果撥付(最高為核定金額的50%全額撥付)。
四、其他限制:
(一)審核通過名單公布後將辦理計畫核銷說明會,請務必參加以了解經費核銷流程和如何繳交相關資料,避免補助權益受損進而影響補助金撥付。
(二)正式獲得補助金之學員,至少必須參加一場由主辦單位所舉辦之學習課程,無故缺席或失聯者將扣除核定總金額30%的補助金,辦理時間、地點、內容等資訊將於確定後以e-mail通知學員。
(三)學員在計畫參與過程中,如有放棄學籍、中途退出、無故失聯、無故不參加學習課程、缺繳報告與核銷資料之情事,將視情況取消資格並追回已核撥之款項。
五、申請方法:
(一)於115年7月5日前至逆風教育助學網站辦理個人申請帳號,填寫【線上申請書】並上傳【夢想實踐計畫書】、【自傳及附件資料】、【推薦函】,即完成全部報名程序。
(二)報名期間:即日起至115年7月5日止。
(三)報名申請說明會:想知道如何撰寫計畫書或有任何問題,歡迎參加【報名申請說明會】。
(四)若有申請或接受教育部及其他民間單位的補助計畫或培力課程,不會影響本計畫申請資格,請如實於申請表單中填寫您現階段的補助狀況(含金額),如果刻意隱蔽情事且經查證屬實,將取消計畫資格並追回已撥付之教育補助金。
六、繳交文件:
(一)線上申請書。(直接於線上填寫)
(二)夢想實踐計劃書。(下載填妥後於報名系統上傳)
(三)自傳及附件資料。(下載填妥後於報名系統上傳)
(四)推薦函。(下載填妥後於報名系統上傳)
(五)20小時服務學習證明(非必繳文件,加分項目)。(下載填妥後於報名系統上傳)
上述(二)至(三)若線上操作有困難者,可將檔案印出紙本填寫後掛號郵寄至台少盟。
地址:234023新北市永和區中正路666巷5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