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藝術大學辦理「新住民教育揚才計畫-第十一屆新住民舞蹈比賽」

教育部 函  
機關地址: 100217 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承 辦 人: 許碩芳
聯絡電話: (02)77365653
電子郵件: fang6686@mail.moe.gov.tw
受 文 者: 德育學校財團法人德育護理健康學院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5年02月09日
發文字號: 臺教師(一)字第1150014253A號
速  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  件: (0件) 115年新住民舞蹈比賽辧法暨報名簡章 請至附件下載區(https://attach.moe.gov.tw)以文號:1150014253A及認證碼:5CA07FBD4E下載附件檔案

主 旨: 檢送本部委請國立臺灣藝術大學(下稱該校)辦理「新住民教育揚才計畫-第十一屆新住民舞蹈比賽」比賽辦法,請協助轉知所屬,並鼓勵踴躍報名參加,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 明:
一、 依據該校115年2月4日臺藝大戲字第1151000678號函辦理。
二、 為使新住民及其子女發揮其語言及多元文化優勢,進而提升國人對新住民母國文化了解,本部自105年起辦理旨揭舞蹈比賽,希冀藉由前開舞蹈比賽推動多元文化交流,並成為嶄新藝文平臺。
三、 旨揭比賽相關訊息如下:
(一) 報名時間:115年2月23日(星期一)起至115年3月31日(星期二)止。
(二) 參賽資格:
1、 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或合法居留證之新住民。
2、 報名團隊中新住民身分者須至少達3分之1,報名團隊僅1人者,須為新住民;2人者須至少1名為新住民身分。
(三) 比賽日期:
1、 北區初賽:115年4月26日(星期日)。
2、 南區初賽:115年5月24日(星期日)。
3、 中區初賽:115年6月7日(星期日)。
4、 全區決賽:115年6月14日(星期日)。
(四) 比賽辦法
1、 舞蹈類型:以新住民母國民族舞蹈為主。
2、 參賽者須自備服裝、舞具、音樂。
3、 演出時間(含進退場):
(1) A組:以3至5分鐘為限。
(2) B組:以5至7分鐘為限。
4、 初賽每區各組別評選為「優等」隊伍晉級全區決賽。
四、 更多詳細資料請參閱「新住民教育揚才計畫-第十一屆新住民舞蹈比賽」比賽辦法。若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承辦人陳小姐,電話02-2272-2181轉2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