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2 五專前三年高職免學費 收件注意事項(含申請表)

教育部補助112學年度第2學期五專前三年高職免學費補助方案 在校生申請作業須知

申請注意事項說明如下,請依期限內完成申請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3年1月5日止

申請資格:
1. 五專1-3年級(具有中華民國國籍)。
2. 如有符合身障學生、身障子女、中低收入戶、原住民及特殊境遇家庭子女身分者,
可再申請高職免學費雜費補助,並請依減免申請時間辦理雜費減免。

申請限制:
1. 如有符合低收入戶身分者,請直接辦理學雜費減免,學費不得申請免學費補助方案,並於五專前三年免學費補助申請表內勾選不申請。
2. 已請領其他政府公費就學補助或其他部會就學費用者,不得重複申請,不符合資格者須追繳溢領金額。
3. 休學、退學、轉學者同學年同學期已獲補助者,不得重複申請。
4. 當學期已獲得補助款者,因故休學、退學依規定比率退還補助金額回教育部。

注意事項:
一、 為方便作業請自行至學校學務處課外活動網頁下載申請表單填寫申請表。
(學生+家長都需親自簽名)
二、 不申請者於申請表內填好班級、學號及姓名並勾選不申請。
(學生+家長都需親自簽名)
三、請各班同學填寫班級資料以112學年度班級填寫。
四、有任何問題,請來電洽詢課外活動組02-24372093轉313 張瑀蒨小姐。
五、收到學生申請文件方式(請擇一處理)
1.親送 學校上班時間親自送到課外活動組收件 (周一/周日不上班)

2.傳真 傳真電話:02-24376756

***請詳閱附件--如範本填寫資料--***

學務處課外活動組
112.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