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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1-94 財團法人嘉義西區扶輪社教育事務基金會(12/19止-送件)

為獎勵設籍於嘉義縣市,現就讀於國內各大專校院之大學部、五專五年級及二專二年級在學學生,積極向學。自114年10月31日起至12月19日止,受理基金會第21屆獎學金之申請

說明
一、 檢附【財團法人嘉義西區扶輪社教育事務基金會第21屆獎學金實施辦法】、【申請書】及【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同意書】1份。

二、 本屆受獎名額中,將保留1席優先錄取新住民子女,以關懷並鼓勵其積極向學。

第二條 獎勵對象:
凡設籍於嘉義縣市(本學年度前設立戶籍),現就讀於國內各大專校院之大學部、五專五年級及二專二年級在學學生,經審查後以錄取12名為原則,每名獎學金為新台幣5萬元整。
前項受獎名額中,將保留1席優先錄取新住民子女,以關懷並鼓勵其積極向學。

第三條:獎勵條件:
凡合乎本辦法第二條規定,並具有下列條件之在學學生,均得向本基金會申請獎勵。
一、前一學年度學業成績總平均85分以上,且在校期間未受記過以上之處分。
二、非扶輪社現職社員之直系親屬。

第四條:申請必備文件:請檢附書面及電子檔(用成1個 PDF檔) 各1份。
1. 申請書 1份(請向學校或E-mail 本會索取)
2. 在學證明書(或學生證)影印本1份。
3. 就讀大專校院之獎懲紀錄證明(正本1份)。
4. 自傳(至少應包括申請動機、家庭狀況、求學歷程、志工經歷、如獲本獎學金使用計畫)1份。
5. 就讀系(科)之教授推薦函(至少1份)。
6. 一學年以上之學業成績單證明書(正本1份)。
7. 全戶戶籍謄本正本1份(請向戶政機關申請)
8. 曾參加國際性、全國性比賽或其他殊勘嘉許之事蹟等相關文件證明(無則免附)。
9. 申請人若曾領得本會獎學金者,須另檢具運用該獎學金之實踐說明。
10.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同意書。

第五條:申請日期: 為114 年10 月31 日至114年12月19日,逾期不予受理(以郵戳為憑)。

第六條:書面申請送件地點:必備文件請依序裝訂,並以掛號郵寄本會:
嘉義市文化路郵政信箱 50號 財團法人嘉義西區扶輪社教育事務基金會收
電子檔(用成1個PDF檔)請傳至電子信箱:west1992@ms48.hinet.net
本基金會通訊處電話:0905-886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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