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1-43 行天宮助學金 (9月20日止-高中職組;9月30止-大專組-送件)
行天宮「助學金」
一 、申請期限:
114年9月20日截止(高中以下組);及9月30日止(大專)。(自行郵寄-以郵戳為憑)
二、助學對象及助學金額:
(一)一般助學及長期助學對象:
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國小、國中、高中(職)及大專學校在學學生,因下列情形致就學困難者。惟年滿25歲(含)以上者、研究所以上學生、延修學生、軍警校學生、推廣教育學生、空中大學學生或在職進修學生皆不列入本辦法之助學對象。
1.因父、母親或主要經濟負擔者死亡、罹患重大傷病、失蹤、服刑、身障等情形或家庭遭遇重大災難者。
2.單親、隔代教養、特殊境遇或扶養人口眾多等長期貧困家庭。
3.由該基金會於一般助學及行天宮學生急難濟助審核通過之學生中,擇定若干名長期助學學生。
(二)一般助學金額:
1.高中(職)組:
(1)含五專一至三年級學生。
(2)經評選後,每名發放助學金新台幣6,000元至8,000元整。
2.大專組:
(1)含五專四至五年級及二專、二技、四技、大學部學生。
(2)經評選後,每名發放助學金新台幣8,000元至10,000元整。
(三)長期助學金額:長期助學之學生,首次申請後由該會不定期關懷其情形,最長助學至大學(專)畢業:
1.國小組:每名每季發放新台幣2,000元至3,000元整,持續助學。
2.國中組:每名每季發放新台幣3,000元至4,000元整,持續助學。
3.高中(職)組:每名每季發放新台幣5,000元整,持續助學。
4.大學(專)組:每名每季發放新台幣8,000元整,持續助學。
一 、申請期限:
114年9月20日截止(高中以下組);及9月30日止(大專)。(自行郵寄-以郵戳為憑)
二、助學對象及助學金額:
(一)一般助學及長期助學對象:
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國小、國中、高中(職)及大專學校在學學生,因下列情形致就學困難者。惟年滿25歲(含)以上者、研究所以上學生、延修學生、軍警校學生、推廣教育學生、空中大學學生或在職進修學生皆不列入本辦法之助學對象。
1.因父、母親或主要經濟負擔者死亡、罹患重大傷病、失蹤、服刑、身障等情形或家庭遭遇重大災難者。
2.單親、隔代教養、特殊境遇或扶養人口眾多等長期貧困家庭。
3.由該基金會於一般助學及行天宮學生急難濟助審核通過之學生中,擇定若干名長期助學學生。
(二)一般助學金額:
1.高中(職)組:
(1)含五專一至三年級學生。
(2)經評選後,每名發放助學金新台幣6,000元至8,000元整。
2.大專組:
(1)含五專四至五年級及二專、二技、四技、大學部學生。
(2)經評選後,每名發放助學金新台幣8,000元至10,000元整。
(三)長期助學金額:長期助學之學生,首次申請後由該會不定期關懷其情形,最長助學至大學(專)畢業:
1.國小組:每名每季發放新台幣2,000元至3,000元整,持續助學。
2.國中組:每名每季發放新台幣3,000元至4,000元整,持續助學。
3.高中(職)組:每名每季發放新台幣5,000元整,持續助學。
4.大學(專)組:每名每季發放新台幣8,000元整,持續助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