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第1學期申請住宿
登記114學年度第1學期住宿注意事項:
1.登記未必保證有床位,仍依規定順序排序
2.還有需要登記住宿得同學,請上網下載住宿申請書,填妥後交至管理室。
依據目前行政院教育部「大專校院學生校內住宿補貼」方案,辦理一般身分(本國學生)住宿生每名每學期最高補貼 5,000 元為原則 (如學校住宿費用低於 5,000 元者,則補貼至與其住宿費用相同);如屬於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家庭的經濟弱勢住宿學生,每名每學期補貼額度則以 加成 7,000 元為原則。
因應申請住宿人數眾多可能床位不足,申請住宿優先順序:
(1)以日間部五專一、二年級、外籍生一年級及大學部入學新生為先。
(2)領有殘障手冊者或經政府相關單位認定為低收入戶者。
(3)設籍於宜花東、外島、苗栗、新竹以南地區優先。
(4)北北基桃以外區域,新北市偏遠地區、外籍舊生次之。
(5)仍有床位開放其他學生候補申請。
(6)所有順序比序皆無法決定時,抽籤決定之。
(7)如有特殊狀況,由生輔組視實際狀況處理之。
三、住宿生每人每學期及寒暑假短期住宿者,須繳交保證金新臺幣 1,000 元,做為保障住宿床位,以及公物損壞、未繳鑰匙價賠、離宿未整理之清潔打掃抵用費。退宿時,如無上述扣繳項目時,則由管理單位全數歸回。
四、因應下學期住宿申請(床位不足問題),特此公告住宿申請先後順序,請特別注意
**如有公差未銷或延遲繳交住宿費、宿舍保證金者。
````均以候補身分登記住宿。````
1.登記未必保證有床位,仍依規定順序排序
2.還有需要登記住宿得同學,請上網下載住宿申請書,填妥後交至管理室。
依據目前行政院教育部「大專校院學生校內住宿補貼」方案,辦理一般身分(本國學生)住宿生每名每學期最高補貼 5,000 元為原則 (如學校住宿費用低於 5,000 元者,則補貼至與其住宿費用相同);如屬於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家庭的經濟弱勢住宿學生,每名每學期補貼額度則以 加成 7,000 元為原則。
因應申請住宿人數眾多可能床位不足,申請住宿優先順序:
(1)以日間部五專一、二年級、外籍生一年級及大學部入學新生為先。
(2)領有殘障手冊者或經政府相關單位認定為低收入戶者。
(3)設籍於宜花東、外島、苗栗、新竹以南地區優先。
(4)北北基桃以外區域,新北市偏遠地區、外籍舊生次之。
(5)仍有床位開放其他學生候補申請。
(6)所有順序比序皆無法決定時,抽籤決定之。
(7)如有特殊狀況,由生輔組視實際狀況處理之。
三、住宿生每人每學期及寒暑假短期住宿者,須繳交保證金新臺幣 1,000 元,做為保障住宿床位,以及公物損壞、未繳鑰匙價賠、離宿未整理之清潔打掃抵用費。退宿時,如無上述扣繳項目時,則由管理單位全數歸回。
四、因應下學期住宿申請(床位不足問題),特此公告住宿申請先後順序,請特別注意
**如有公差未銷或延遲繳交住宿費、宿舍保證金者。
````均以候補身分登記住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