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

113-1台灣銀行就學貸款/教育部學雜費減免收件注意事項

台灣銀行就學貸款** (舊生) 113年 9 月16日開學 請在開學前辦完就貸

台灣銀行就學貸款** (新生) 113年 8 月請在新生註冊日前辦理完成就貸


現場對保日期:113年8月1日起至113年9月30日止到各地臺灣銀行去對保

第二次辦理之舊生可在臺銀網頁系統上可線上對保 免到台銀受排隊之苦
線上對保日期: 113年8月1日起至113年9月30日止在網路上對保

**就學貸款:到學校繳交資料應備齊以下資料

1.完成之對保書(要有學生簽名及銀行章) 2.空白學費單 3.應帶對保後之餘額

※舊生 請各系科依照表列時間到校完成就貸作業。
日期(星期) 9:00~12:00 13:30~16:30

日期 113年9月12日(四)
上午 餐廚系(科)、口衛系
下午 高福系、食保系、美設系(科)

日期 113年9月13日(五)
上午 護理系(科)、 醫資系
下午 幼保科 系 所、觀健系

時間 9:00~12:00 13:30~16:00

※備註:最晚請在開學一周內將對保單交至課外活動組,逾期就學貸款程序未完成者,
視同未註冊。教務處發出退學通知.


**減免** 113年9 月16日開學 請在開學前辦完減免 及繳交學費差額

請在校生於113年6月6日起即可受理113學年度第 1 學期各項學雜費減免收件

最後收件日期:113年9月27日止 逾期不候 責任自負.

請各位同學準備好以下減免資料:

1.113-1減免申請書 (請印成一張A4申請表)
2.新式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限113年6月份以後申請資料(含父+母+學生個人資料 記事欄不可省略)
3.手冊正本及影印本 有效期限內//113年度最新發出之低收證明 //相關證明文件
4.新申辦身心障礙子女或學生 加收112年度所得清單 家庭年所得超過220萬 不可申請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