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2-48 杜萬全慈善公益基金會「經濟弱勢邊緣家庭學生助學金」(基隆市)
基隆市政府社會救助金專戶(杜萬全慈善公益基金會)指定捐款「經濟弱勢邊緣家庭學生助學金」。
一、 依據基隆市政府社會救助金專戶(杜萬全慈善公益基金會)經濟弱勢邊緣家庭學生助學金申請辦法辦理。
二、 補助特針對非列冊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且未領有其他公費補助之弱勢家庭學生,提供助學金,廣為周知並協助有需求學生提出申請申請
三、申請期限至113年3月29日前送至經國樓地下室課外活動組,逾期不候
四、申請資格
(一)設籍基隆市,就讀公私立學校日間部學生
(二)非列冊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且未領其他公費補助
(三)學期平均成績在 70 分以上或操行成績 80 分以上(符合其一即可)
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父母一方或雙方死亡
(2)父母一方失蹤
(3)父母一方重病
(4)主要負擔生計者失業
(5)父母一方不負扶養義務致生活困難者
(6)家中突發重大變故致生活困難。
五、申請辦法 由就讀學校於每學期開學後一個月內填寫申請表,檢附下列學生相關證明資料,造冊送社會處,文件缺漏者不予辦理。
六 應檢附文件
1. 申請表
2. 戶口名簿影本
3. 前學期成績單影本
4. 在學證明正本/加蓋註冊章之學生證影本
5.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清寒證明、醫生證明、非自願離職書……等)。
一、 依據基隆市政府社會救助金專戶(杜萬全慈善公益基金會)經濟弱勢邊緣家庭學生助學金申請辦法辦理。
二、 補助特針對非列冊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且未領有其他公費補助之弱勢家庭學生,提供助學金,廣為周知並協助有需求學生提出申請申請
三、申請期限至113年3月29日前送至經國樓地下室課外活動組,逾期不候
四、申請資格
(一)設籍基隆市,就讀公私立學校日間部學生
(二)非列冊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且未領其他公費補助
(三)學期平均成績在 70 分以上或操行成績 80 分以上(符合其一即可)
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父母一方或雙方死亡
(2)父母一方失蹤
(3)父母一方重病
(4)主要負擔生計者失業
(5)父母一方不負扶養義務致生活困難者
(6)家中突發重大變故致生活困難。
五、申請辦法 由就讀學校於每學期開學後一個月內填寫申請表,檢附下列學生相關證明資料,造冊送社會處,文件缺漏者不予辦理。
六 應檢附文件
1. 申請表
2. 戶口名簿影本
3. 前學期成績單影本
4. 在學證明正本/加蓋註冊章之學生證影本
5.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清寒證明、醫生證明、非自願離職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