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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2-47 中華佛教善緣慈善會「高中職專.大.碩【至善】清寒學生進步獎學金」(5/16止收件)

社團法人中華佛教善緣慈善會「高中職專、大、碩【至善】清寒學生進步獎學金」
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4年5月16日前送件至課外活動組 逾期不候.


一、申請對象:
限未逾齡之本國籍學生(無雙重國籍、無國外居留權及無前科或無前科逾3年以上):
(一)高中(職):高中職五專2、3年級(含五專4年、大一),19足歲以下在學生,每名新臺幣8,000元,上限30名。
(二)大專組:大專院校2至4年級(含五專5年、碩一),22足歲以下在學生,每名新臺幣15,000元,上限30名。
(三)碩士組:碩士2至3年級(含博一),25足歲以下在學生,每名新臺幣25,000元,上限10名。
(四)不得申請:
1.本學年及前學年上下學期非連續就學或非在學中。
2.非清寒學生或超過正常學制之正常修業年限(依正常學制之規定)。
(五)受獎者無條件接受該會社服志工任務,並列為再次申請優先依據。
以受獎人居住地就近的榮服處為主或其他政府合法立案之社服單位(擔任榮欣志工,碩士組80小時、大專組50小時、高中組25小時),於得獎後6個月內完成。
完成後。請將領獎切結書、中華郵政或銀行帳戶存摺影本掃描電子檔E-mail傳至莊師姐(ip168ip168@yahoo.com.tw),並將紙本資料郵寄至該會,該會將發放誤餐及交通津貼(碩士組3,000元、大專組2,000元、高中組1,000元)。

二、申請資格:
前學年度上、下學期皆具修課成績及修習學校規定學分數,並符合下列四條件者:
(一)孝行、品德可彰,以下A、B、C三選一 :
A、由確實指導該生一年以上之師長或之前師長認定,並於申請表親簽。
B、由戶籍地現任一年以上之該村里里幹事或之前任村里里幹事認定,並於申請表親簽。
C、提供由學校或政府機關頒發之孝行可彰、品德可彰之獎狀影本為佐證。

(二)弱勢清寒,不論是否為中低收入戶,只要家境確實弱勢且清寒,以下A、B、C三選一:
A、由符合前項A、B資格之師長或村里里幹事認定者,於申請表親簽。
B、政府發給之中、低收入戶證明影本(當年度有效期限內)。
C、若無以上證明,申請人也可自行簡述家境清寒狀況,填於申請表中。(內容需具體簡述家庭清寒(含變故)狀況,若無則視為無效。)

(三)必全符合,由校方認定。(一年級生由前學校認定及推薦,亦可由現就讀校方推薦)
1.前學期成績較前前學期進步(且以中文文字表達能力進步程度為主)。(校方認同可推薦)
2.前學年度上下學期操行未受記過以上懲處(特殊原因校方認同,可推薦)。
3.平均成績為該年級前65%(若有特強科目或專業進步,校方認同可推薦)。

(四)必須繳交一篇自選體裁親撰(不得抄襲)且親筆中文正楷書寫文稿,列為評審通過與否關鍵:
1.文題自選八擇一:「善」或「孝」或「公德」或「法」或「公益」或「社福」或「紙本或電子雜誌、期刊」或「平面或網絡媒體」與前八題相關的短文或新聞稿。
2.每篇字數下限:高中職專1,200字、大專組2,000字、碩士組3,000字。
(字數均無上限,但請有重點、言之有物,不得人身攻擊。歡迎附相片及圖文說明)
3.作文請附橫書繕打Word電子檔→作文Word電子檔及原稿紙本均為應繳文件→篇首須詳寫八擇一之文題及自配文題 (例:「善」如何行善)、姓名、校院科系年級

排除條款:
受獎人若拒絕無條件同意親撰圖文版權歸屬該會、無法提供中華郵政或銀行帳戶、拒絕無條件接受該會社福志工服務,將取消領取本獎學金之權利。


三、申請手續:
校方審核注意事項(請把申請表及短文及掃描檔都存同一檔案,請勿用壓縮檔):
(一)步驟1:申請學生自行由該會網站下載申請表並繕打電子檔後,連同應繳證件提交學校審核。
1.中低收入戶證明-非必要(申請表有認證權者親簽→免證明),非中低收入戶且無申請表認證,亦可自填申請表說明。
2.孝行、品德可彰證明文件(申請表有認證權者親簽→免證明)。

(二)步驟2:由校方審核該生是否符合申請資格的四項條件(請校方確查平均成績在該科系所前65%以內及學分數)及獎學金申請辦法符合者→校方暫同意推薦,申請學生須將親撰且正楷中文短文交校方審查,該文必須中文正楷、不得抄襲(不得網上摘拚)、字數達標,無文不對題、詞不達意、錯別簡體字,經校方篩選得推薦該生。

(三)步驟3:校方確定推薦時,承辦人請將該生Word檔中申請書補填齊全連同學生親撰短文、存摺、身分證等掃描檔為必繳電子檔,E-mail至(莊師姐)ip168ip168@yahoo.com.tw,主旨:***校推薦***申請誌善獎學金,未先E-mail恕不受理。

(四)步驟4:該會通知後7日內,請校方將申請表用印,短文原稿等紙本,掛號寄至:80051高雄市新興區中正四路53號12樓之4。
備註:
1.資料及內容不齊恕不受理,如有問題請利用E-mail詢問,電話詢問只可於週一至五(非假日)晚間6:30-9:30
洽07-2016618莊師姐。
2.本獎學金必須由學校依照「高中職專、大、碩【誌善】清寒學生進步獎學金申請辦法」審核及推薦,不接受非學校推薦者之個人申請暨查詢。

五、申請文件:
(一)必備:申請書、親撰親筆短文正本等紙本。
(二)視需要繳:中低收入戶證明、獎狀影本(均請掃描為電子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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