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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61 財團法人普仁青年關懷基金會預計辦理113年「大手拉小手」育成計畫

一、申請資格請參閱附件,本案申請學生若審核通過需完成該會相關義務如下:

1.簽署同意書。
2.每年從事志工服務 12 小時(含)以上。
3.每月須繳交品格學習心得。(每月 30 日前繳交)
4.每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 70 分(含)以上,且各科應達 60 分(含)以上。
5.毎年須參加本會辦理之相關活動,如:遊學活動或夏令營。
6.團體活動回家作業繳交率達 100%。
7.每年至少參與育成年度工作坊一次。
8.上述一項義務未達標準須提出書面說明。
9.參與本計畫之學生不得重複申請助學計畫

二、有意申請者請於 5 /16至6/15 日前檢附相關資料自行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財團法人普仁青年關懷基金會預計辦理113年「大手拉小手」育成計畫招生,請轉知或推薦符合計畫資格之學生申請,請查照。

說 明:
一、 依據財團法人普仁青年關懷基金會113年4月23日普基秘字第1130000368號函辦理。

二、 本計畫基於「人本教育」精神,秉持人性關懷,依受助青少年之個別差異、學習成長、技藝養成或生涯規劃等需要,進行個案式的長期性關懷與培養,協助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引導待人處世原則、培養服務精神與領導能力,提供職能技藝訓練之機會,以強化其就業與競爭能力,使其達成自給自足、自立自強之正向人生目標,成為社會中堅力量,進而於行有餘力時能回饋社會。

三、 本計畫扶助對象為:1.家境清寒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在學學生,且學年學業成績平均70分(含)以上,操性80分(含)以上。2.具有特殊專長(例如:擁有乙級以上證照或曾在全國性比賽中獲獎)或成績優異,且未來目標明確者尤佳。3.今年九月升高一至大三之在學學生。4.符合本計畫之精神者。

四、計畫內容:
(一)扶助對象:
1.凡現在或曾經參與本會「大手拉小手助學計畫」、「大手拉小手引導計畫」之清寒高中(職)與大專院校學生成績優異者【學業成績70分(含)以上,操性80分(含)以上】,或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特殊專長或表現者。
(2)其他符合本計畫之精神者。
2.非本會扶助高中(職)或大專院校在校學生,家境清寒且具有特殊專長(例如:曾獲得全國級以上獎項)者。
3.今年九月升高一至大三之在學學生。
(二)扶助內容:
1.經審核通過者,每月提供獎學金高中生(含專一、專二、專三)2,000元,大專生(含專四、專五)5,000元,補助至大四當年6月為止。
2.採一對一方式陪伴輔導,每位小太陽安排志工導師關懷陪伴。
3.視個別需要提供學業、技藝及職能訓練等相關之諮詢與規劃協助。
4.申請技藝及職能育成費用補助並經審核通過者單次最高補助50,000元(因特殊原因提出說明,不在此限),總額不得超過150,000元。
5.補助期間,若學生家庭經濟狀況有改善時,由學生主動提出,或秘書處評估後,並經委員會審議,得以調整補助金額或終止補助,使資源給更需要的學生。因家庭經濟改善停止補助的學生,可繼續參加團體課程,若以人數計價之活動課程需自費,均不補助車資。

五、申請說明:
(一)申請時間:每年5月16日起至6月15日止接受申請。
(二)申請資格:
1.凡現在或曾經參與本會「大手拉小手助學計畫」、「大手拉小手引導計畫」之清寒高中(職)與大專院校學生成績優異者【學業成績70分(含)以上,操性80分(含)以上】,或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特殊專長或表現者。
(2)其他符合本計畫之精神者。
2.非本會扶助高中(職)或大專院校在校學生,家境清寒且具有特殊專長(例如:曾獲得全國級以上獎項)者。
3.今年九月升高一至大三之在學學生。
(三)申請方式:
1.學生自行申請。
2.學校老師推薦。
3.本會相關人員推薦(本計畫委員、後援會、秘書處、志工等)。

(四)申請文件:申請學生應檢附下列書件,逕寄本基金會
1.學生基本資料表。
2.家長同意書。
3.自傳。
4.推薦函。
5.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6.檢附清寒證明或低收入戶證明。
7.其他足以證明之文件(如:成績單、受獎證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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