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法律服務基金會」開辦賃居法律諮詢服務相關事項
字體大小調整
小
中
大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內政部委託「法律服務基金會」除開辦電話法律諮詢服務另針對符合租金補助資格之住宅租賃承租人,若經訴訟外調解或調處程序仍無法解決租屋糾紛,自114年9月30日起,得依「住宅租賃糾紛法律扶助規定」向法扶基金會申請法律文件撰擬、律師代理等法律扶助協助。
內政部託法扶會辦理賃居協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