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1-79 屏東縣優秀獎學金(10/8止/收件)

屏東縣114學年度第1學期「優秀學生獎學金」

一、 屏東縣政府為培育高科技產業人才,補助本縣公私立高中職發展高科技產業課程、支持教師進修相關科系研究所碩、博士班,並獎勵高中職以上優秀學生就讀高科技產業相關科系,厚植本縣高科技產業人才培育,特訂定本計畫。

二、 本計畫之經費補助項目如下:

(二)優秀學生獎學金:
1、 屏東縣公私立高中職開設「高科技產業學程」,凡在學期間修畢該學程滿20學分(含核心課程至少6學分),且20學分皆獲該校畢業學分採計,高科技產業學程每科學業成績均達80分以上者,依學生修習「高科技產業學程」之學科成績總平均進行比序排定,經審定後發給,每名1萬元,共計60名。高中職學生已領取本項目獎學金者,不再受理同一人之申請。

2、 設籍屏東縣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大學部、研究所、博士班在學生,就讀「智慧農醫」、「綠色材料」、「太空科技」及「半導體與其他新興科技」等領域相關科系,學期學業成績平均80分(甲等)以上者,得申請獎學金,由審查小組審定,依申請者學業成績先後排序審定發給,每名3,000元,大學部學生60名,碩士班學生20名、博士班學生10名等總計90名。

3、 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表格式如附表1。

三、獎助金額:
旨案獎學金每名3,000元,大學部學生60名,碩士班學生20名、博士班學生10名等總計90名。由審查小組審定,依申請者學業成績先後排序審定發給。

四、申請期間:114年9月15日至10月8日止 送件至課外活動組 逾期不候。

五、申請資料寄送方式:
(一)、「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表(含獎學金檢附資料)」紙本資料請掛號郵寄或逕送至屏東縣立大同高級中學教務處(地址:90077屏東縣屏東市和平路429號;電話:08-7663916#128),信封上請註明「○○學校申請屏東縣推動高科技產業人才培育計畫獎學金」。

(二)「114學年度第1學期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名冊」可編輯電子檔請寄至指定信箱pthtiedu@gmail.com,信件主旨請註明「○○學校申請屏東縣推動高科技產業人才培育計畫獎學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