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1-08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心臟病兒童基金會「心臟病童獎勵學金」(9/30止 送件)

一、申請資格:
申請資格:曾經於該基金會合約醫院接受心臟導管治療或外科手術治療的心臟病童。

二、申請日期:每年9月1日至9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三、獎勵學金金額:依年度預算及申請人數作為錄取名額依據
(一)國民小學:新臺幣2000元。
(二)國民中學:新臺幣3000元。
(三)高中(含高職、五專前三年):新臺幣4000元。
(四)大學、專科學校(四、五年級及二專):新臺幣5000元,每人限領一次。
(五)學士後研究生:新臺幣1萬元整,每人限領一次。

四 獎助內容 每名獎助學金金額範圍: 2,000~ 10,000元 預計總名額: 未定

五、檢附文件:
(一)心臟病童獎勵學金申請表
(二)疾病診斷表(注意!不須提供醫院開立之診斷證明書,請使用申請表第二頁之疾病診斷表即可)
(三)學校正式成績單正本(請至學校申請學年成績單)
(四)健保IC卡影本
(五)作文
1.國小組:作文一篇,題目「我的小小願望」
2.國高中組:作文一篇,題目「我最感謝的人」

六、申請手續:自行送件
檢附申請表及疾病診斷表,備齊所需文件於9月30日前以掛號郵寄至台北市青島西路11號4樓之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