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政府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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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 文 者: 德育學校財團法人德育護理健康學院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4年07月16日
發文字號: 基府教終參字第1140235929號
速 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 件: (1件) (共 1 個附件:11424P011060_1140235929_114D2046797-01.pdf) 114010007190_11424P011060_1140235929_114D2046797-01.pdf (附件1)
主 旨: 檢送「114學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比賽實施要點」修正版1份,請查照轉知。
說 明:
一、 依據本府114年7月9日基府教終參字第1140234674號函(諒達)及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14年7月14日師大體研中字第1141019254號函辦理。
二、 原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於114年7月3日以師大體研中字第1140026412號函所發佈之「114學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比賽實施要點」,經大會決議,爰將南區團體甲組比賽日期由原訂之115年3月19日至20日,調整為115年3月18日至19日,並請以本次隨文檢附之實施要點版本為準。
三、 本次修訂亦補充說明團體甲組道具證核發數量,每隊原則上核發8張,惟參加兒童舞蹈類組者得核發10張,請各參賽單位依最新實施要點內容辦理。
四、 旨揭比賽實施要點同步公告於全國學生舞蹈比賽網站(https://studentdance.perdc.ntnu.edu.tw/),另本市初賽比賽實施計畫將另函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