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1-01 財團法人鴻海教育基金會「鴻海獎學鯨」獎助學金

財團法人鴻海教育基金會「鴻海獎學鯨」獎助學金

一、申請資格:
(一)有學籍(不含五專前三年)之日間部、進修學士班、碩士班、博士班,於修業年限內之學生(不包括延修生、空中大學、在職專班、學分班之學生)。
(二)112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70分(含)以上、操行成績75分(含)以上,大一新生以高三上下學期成績為準。
如成績單上以GPA顯示當學期總分,請學生就讀學校換算為百分制成績。
(三)家庭經濟弱勢或特殊狀況(符合下列條件其中之一者,並須附上相關證明):
1.家庭清寒之邊緣戶
2.家庭突遭變故、家長非自願性失業、或特殊情形致家庭經濟困難者。
3. 112或113年度各縣市政府列冊之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
4. 112或113年接受特殊境遇家庭扶助

二、獎助金額:
(一)新臺幣5千元至2萬5千元。
(二)根據申請學生113學年度「註冊單上學雜費及其他與學習相關費用」(住宿費不列入補助範圍,且該基金會保留裁決是否列計逐筆費用之權)合計之繳費金額,再依據級距提供獎學金(詳見該基金會官網查詢)。
(三)一次發放一學年之獎助學金。

三、甄選結果公佈:請於113年12月10日前自行至該基金會官網查詢獲獎公告。

四、獎助學金之頒發:
(一)由該基金會通知獲獎人於指定時間內領取,逾期視同放棄,不另行通知。獎助學金之發放,應由獲獎人本人領取獎助學金並簽領收據,相關賦稅問題,概由獲獎人自行處理,所提供之帳戶亦應為申請人本人之帳戶,倘若提供他人帳戶,該會有權利決定是否具有獲獎資格。
(二)獎助學金於民國114年1月31日前一次發放,將匯款至獲獎學生帳戶內。

***申請說明***
一、申請時間:113年9月1日至113年10月11日中午12點前,逾時恕不受理。(10/11中午12點截止收件)
二、檢附文件:申請人需於期限內,完整填具並依照繳交項目順序排序,完成下列文件:
(一)大專生(除標示非必填之項目,其餘均為必填):
1.基本資料
2.自傳
3.家庭成員列表
4.家中經濟狀況表(非必填)
5.是否有接受相關補助
6.112學年度上下學期成績單(含操行成績)
7.113學年度上學期註冊單
8.113學年度在學證明(需為學校開立之在學證明、蓋有註冊章之學生證、銀行學貸證明或繳費證明,上述擇一提供即可)
9.身分證正反面資料
10.申請者或家中成員之患病或身心障礙證明正本(有勾選相關欄位者提供)
11.政府低收、中低收入戶或其他政府相關證明文件(十一、十二擇一提供即可)
12.第三方公正人士(例:社福單位、村里長、師長等)出具之家庭清寒證明推薦
13.特殊表現相關證明(非必填)
14.獎助學金申請者注意事項及個人資料同意書暨切結書

(二)碩、博士生(除標示非必填之項目,其餘均為必填):
1.基本資料
2.自傳
3.家庭成員列表
4.家中經濟狀況表(非必填)
5.是否有接受相關補助
6.研究論文主題或預計未來研究計畫(若尚未決定研究計畫請填未來預計研究主題)
7.112學年度上下學期成績單(含操行成績)
8.113學年度上學期註冊單
9.113學年度在學證明(需為學校開立之在學證明、蓋有註冊章之學生證、銀行學貸證明或繳費證明,上述擇一提供即可)
10.身分證正反面資料
11.申請者或家中成員之患病或身心障礙證明正本(有勾選相關欄位者提供)
12.政府低收、中低收入戶或其他政府相關證明文件(十一、十二擇一提供即可)
13.第三方公正人士(例:社福單位、村里長、師長等)出具之家庭清寒證明推薦
14.特殊表現相關證明(非必填)
15.獎助學金申請者注意事項及個人資料同意書暨切結書

三、送件須知:
(一)檔案名稱統一命名為「2024鴻海獎學鯨(大學組)_學號_姓名」或「2024鴻海獎學鯨(碩博組)_學號_姓名」
(二)為響應環保,請勿郵寄紙本資料至該基金會,收到亦不受理。
(三)請至線上表單填寫申請資訊,以利基金會進行複查。
※ 注意:審查期間若認為有必要須面談,請配合該會的時間地點準時報到。
表單連結:https://www.surveycake.com/s/4Oa79(113年8月15日開放填寫)
(四)填寫申請表單時,請務必使用學校電子郵件投件申請,該基金會將以所填寫之信箱作為主要聯繫管道(例:sample@ntu.edu.tw、sample@mail.fju.edu.tw),凡用個人信箱(Google、Yahoo mail...等)發送申請者,一律視為不合格件,且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