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裁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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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衛生福利部業於本(111)年7月26日以衛授疾字第1110200682號公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裁罰規定」,本次修正適度放寬戴口罩之防疫措施,其中「騎機車/腳踏車」及戶外從事工作者於空曠處工作得免戴口罩,其餘防疫措施維持不變。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裁罰規定函附件.pdf